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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产假期间的考核分有没有,怎么算
1、公司这样扣绩效工资合法吗绩效能不能扣除,首要的关键在于劳动合同中是否约定绩效工资。如果公司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了具体的绩效工资标准,那么公司通过绩效考核来扣除绩效工资是合理合法的,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那怎么扣都是违法的。
2、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存在的问题分析 21缺乏对绩效考核重要性的认识 绩效考核不仅应该获得上级领导的重视,还需要考核人员的主动配合,双方在观念、思想上的差异会影响绩效考核工作实施的效率。
3、各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里中有规定,比如《北京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
没有教师资格证得老师在休产假期间学校可以调岗吗
不合法。用工单位在员工不知情的情况下随意给员工调动岗位,这属于违反劳动法的行为,调动岗位应该和劳动者商讨之后对方同意了才可以转岗。如果合同中约定了工作岗位,用人单位单独调整岗位无效,必须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变更协议才可以,否则劳动者可以拒绝调岗。
法律分析:劳动者在休产假期间被用人单位调岗的,应当与用人单位先进行协商,一般情况下不能够调岗,除非有特殊的情形,即使调岗了也不能够降低劳动者工资。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分娩期:90天(产前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15天(每多生一个加15天) 晚婚晚育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可申请加30天产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劳动者在休产假期间被用人单位调岗的,应当与用人单位先进行协商,一般情况下不能够调岗,除非有特殊的情形,即使调岗了也不能够降低劳动者工资。如果公司私自调到别的岗位,实际上是将劳动合同的内容进行了变更。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需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才能变更,如没有与你协商,是违法的。
第四,怀孕妇女的休息权。第五,应得的生育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产假期间,工资照发。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教师产假期间有工资吗
1、教师产假期间有工资。教师在产假期间,不会扣除工资。产假期间,教师一般不从单位领取工资,而是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如果缴费满一年,生育生活津贴将根据教师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乘以规定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来计算发放。
2、有。根据查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3、法律分析:教师休产假有工资的。教师产假期间,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所在学校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支付,低于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的,由学校补足差额;高于产假前工资标准的,学校不得截留。
4、产假期间,教师不从单位领取工资,而是享受生育生活津贴,该津贴根据其缴纳的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和规定的津贴期限来计算发放。此外,教师在产假期间,教育机构不得无故开除,且生育保险基金会支付生育津贴和相关医疗费用。
5、法律分析:教师产假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教师产假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所在学校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支付,低于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的,由学校补足差额;高于产假前工资标准的,学校不得截留。
教师产假多少天2022规定
新规定教师产假多少天2022新规定教师产假一般是98天左右。分别是:(1)女职工可以在产前休假15天;(2)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教师产假98天,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我国法律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教师产假一般是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当然具体到每个省份,假期会存在差异。再者就算是在一个省份,职员生育孩子的个数、生育孩子时是否难产等的因素有关。有休假需求的职员需要结合实际情形确定自己的假期。
天。《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更为具体的需要参考各地计生条例规定。
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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